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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国税局纪检组长焦唯参加行风热线访谈

9月23日上午,樊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焦唯,税政科科长刘泽毅、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曾毅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为广大纳税人解读税务政策、解答涉税问题。
访谈时间:2016-09-23 09:00:09
主题嘉宾: 樊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焦唯
访谈内容
樊城区国税局纪检组长焦唯参加行风热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这里是襄阳市“行风热线”。今天,上线行风热线的嘉宾单位是樊城区国税局纪检组长焦唯、樊城区国税局税政科科长刘泽毅和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曾毅,欢迎焦组长、刘科长、曾科长来到我们的节目。

  焦唯: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如果您在涉税、纳服等方面有什么需要咨询或者反映的问题都可以在我们节目时间里拨打热线电话与我们的嘉宾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听众朋友收听和参与我们的互动。

  焦唯:很高兴今天能通过“行风热线”这个平台,与广大纳税人、听众朋友进行互动交流,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畅所欲言,为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焦组长,近年来,樊城区国税局在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上下了不少功夫、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我们能不能请焦组长就近年国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先向广大听众朋友做一些介绍。

  焦唯:好的。我们樊城区国税局在抓好税收执法、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的核心业务来抓,紧密融合税收征管实际,全面打造让纳税人满意的“服务型国税”,纳服工作精益求精,在持续推进中不断升级。一是严格落实新版《纳税服务规范》,统一涉税辅导项目标准,统一一次性告知标准文本,统一咨询答复口径,编撰《新开业纳税人培训纲要》,率先在全市推行国地联合培训辅导,紧盯“三证合一”推行进度,使纳税人进一步享受到了便捷与实惠。积极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探索联合税法宣传、纳税培训、纳税评估、办理注销等业务,实现了国地税和纳税人三方共赢。二是借助纳税人学校、设立“税收风云录”微信平台、开展“公民看税收”主题活动、承办全市首例国地联合税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等活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营造了法治国税良好氛围。三是实行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网上审批等系列便民举措,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各项减免退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效应。

  主持人:今年5月1日全面实现营改增,对所有企业而言,最大的红利是什么?可以给企业带来哪些实惠?请焦组长从政策和实效两方面进行一下解答?

  焦唯: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众所周知,从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到所有货物和服务,全部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发展后劲,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加速新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某个角度来讲,营改增扩围的过程,就是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的过程、纳税人税负越来越轻、受益越来越多的过程。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政策利好,可以说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此次试点的4个行业的税收负担会有所下降,这也是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对社会各界作出的郑重承诺。二是其他非试点企业会因这次营改增增加进项抵扣,特别是增加不动产进项抵扣而降低税收负担。比如说,近期很多企业在营改增后,税收负担降低。在这方面,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说是最大的利好。比如,某生产企业在今年5月1日以后新建一栋经营大楼,造价1.11亿元,取得承建方全额开具的专票,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100万元,这就真金白银的减税礼包。除此之外,营改增后,过路费、过桥费、住宿费、会议费等都可以抵扣,必然给企业带来税负下降、成本减轻的利好。

  总的来说,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营改增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其减税效应不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可持续的,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和对营改增制度的适应,更多的企业将会亲身体会到营改增带来的实实在的利好,更加有利于企业“降成本、增活力”。

  主持人:正如焦组长所说,营改增已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改革红利还将进一步释放。那么,近期国税机关出台了哪些为纳税人减负的新政策呢?请刘科长为大家介绍一下。

  刘泽毅: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确实出台了一些为纳税人减负的新政策,在这里给广大听众朋友简单介绍一下。主要有八个方面:

  第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4号公告,我市的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领取、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52号文),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做以下调整,一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由原来的单位扩大到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二是退税限额由原来的“按安置的残疾人数依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改为“按安置的残疾人数依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三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增加了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四是增加了纳税人信用等级限定。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在职职工人数的限定。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纳税人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人员不计算在职职工人数。六是残疾人的限定。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新政策扩大了残疾人的用人范围,把精神残疾纳入了用人范围。七是增值税优惠政策由原来的“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扩大到“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

  第三、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国税机关只保留7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全市各级国家税务局不得在这7项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以事先备案等名目或形式搞变相审批。

  第四、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信用评级为A、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了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纳税人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此外,纳税信用为A级的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用3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按需领用,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第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六、财税〔2016〕86号对财税〔2016〕86号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政策的时间做了调整,执行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8月1日止,改为从2016年8月1日起继续执行。

  第七、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月销售额确定增值税起征点,不按次确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代理收入按月未达3万元(按季未达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不得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规定,证券经纪人、电信、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八、纳税人取得的非应税收入,在总局未规定之前,可以暂用零税率普通发票代替收据使用,在开具时“税率”栏应选取“0%”,并在“备注”栏注明“作收据使用”字样。

  由于营改增后出台的新政策较多,我就不在这里为大家一一介绍了,大家如果想具体了解,可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台进行咨询,或直接找我也可以。

  主持人:营改增后,国税部门管辖的纳税人越来越多,办税服务厅的工作量越来越重,纳税人办税等待时间越来越长,对此,国税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应对?

  曾毅:你提的这个问题非常现实。现在我们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已非常繁忙,基本上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为了给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解决营改增后窗口拥堵的问题。一是加大力度 “网上办”,引导纳税人使用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代开专用发票,二是继续推行“委托办”,主要包括委托邮政代开、网上领票邮政专递等方式,积极宣传委托代开发票政策,引导纳税人就近到邮政网点办理发票代开业务。积极宣传推介网上领票的功能和优点,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领票系统,减轻办税服务厅发票发放窗口工作压力。三是有效拓展“自助办”,发挥各地自助办税区的功能,引导纳税人尽可能到自助办税区自主办理相关业务,对窗口办税进行分流。四是切实做好“预约办”,通过办税服务厅、官方微信、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提供预约申请服务,错峰办税,防范纳税人扎堆进厅办税形成拥堵。五是认真落实“联合办”,推行“一窗式”联合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在地税办税服务厅设立发票代开和发票领用窗口,分担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压力。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的县区级办税服务厅中,全部实现了国地税“互派人员”和“互设窗口”办税,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主持人:在此次节目前,我们也收集了一些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目前大家对于代开发票的需求量较大,请曾科长给大家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曾毅:目前我局代开发票的数量较大,如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在各邮政网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通过湖北省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如在办税服务厅,请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第一,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提交以下资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购货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合同或证明,需要说明的是,该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需要出具,代开普通发票时从11月15日起开始不需出具。第二,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第三,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最后,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主持人:营改增之后,出现了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的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国税部门有什么处罚措施吗?

  刘泽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向受票方额外索要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购买方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开票、开票难、错开票等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虚开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对查实纳税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同时,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纳税人信用记录,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为D级;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税收黑名单。

  同时,借这个机会对广大消费者做一个温馨提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您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同时,有权索取增值税发票。如遇到销售方拒绝开票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2366或各主管税务机关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税务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主持人:这样看来,税务部门对于这种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还是很大的,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重视起来,严格依法开具发票,切莫因小失大,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记录。

  刘泽毅:我们不仅对涉税违法违章行为有惩处,对于诚实守信的纳税人也有激励措施。税务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等29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等多个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文件,明确了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和失信惩戒与协同监管措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一是实施联合激励对象的动态管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联合激励名单实施动态调整,除按年推送年度纳税信用A级名单、按月更新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和动态调整等内容外,对在其他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在日常税务管理中发现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其联合激励资格,并及时向合作单位反馈。二是严格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按照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严格的税收管理。

  主持人:相信通过这些措施,能够引导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焦组长,听说咱们樊城区国税局今年推出了一个特色项目“微信办税”,请您给听众介绍一下。

  焦唯:是的,我局为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拓展以纳税服务为核心的矩阵式服务体系,运用全功能、多形式的互联网+税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借鉴沿海地区国地税兄弟单位经验,拟搭建微信公众应用平台,利用云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微服务”。目前已实现四大功能,另有两大功能正在拓展开发中,估计不久就可使用。

  已实现的四大功能:一是公众涉税服务。让纳税人通过微信了解税务机关发布的相关税收政策、办税流程以及信息查询等。二是微信申报。当期收入为零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的微信申报。三是发票预定。纳税人通过微信客户端进行定额发票的预约领购工作,无需等候直接到税务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发票。四是云排队。纳税人注册成功后通过微信客户端实时查看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进度,并通过微信客户端进行涉税事宜办理的远程预约排队,预估时间到厅后快速办理,减少大厅等候时间。

  正在拓展的两大功能:一是涉税文书微信办理。纳税人注册成功后通过微信客户端,进行涉税文书网上申请办理。二是专用发票代开资料预录。纳税人通过微信客户端,进行专用发票代开资料预录,生成二维码,纳税人持手机到窗口,窗口人员用扫描枪扫描二维码后直接将纳税人代开的相关信息导入核心征管系统和税控开票系统。

  主持人:听了焦组长的介绍,相信这项服务可以实现为纳税人提便利,为税务人减压力的双赢效果。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我们对观众朋友的提问不能在现场一一答复,还恳请大家给予谅解,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变化和操作要求的朋友可以登录国税局网站或拨打办税厅咨询电话。好了,今天的热线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樊城区国税局的几位嘉宾。

  焦唯: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就日常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是樊城区国税局今后改进工作的宝贵财富!谢谢大家!再见。

  主持人: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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