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湖北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专题访谈。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在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了增值税的全覆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快一周年了,湖北试点情况怎么样?改革成效如何?今天我们有幸请来湖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立升做客人民网,胡局长您好!
胡立升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那么,这项改革目前在湖北的落地情况如何?这是网友们十分关注的话题,请您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好吗?
胡立升局长:谢谢主持人!目前来看,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税制过渡平稳,改革的效应明显。在这里可以公布三个方面的数据:
一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稳步增长。2016年5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增加,截至今年4月18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39.36万户,比去年5月的34.01万户增加了5.35万户。
二是营改增整体减税效果显著。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全省营改增四大试点行业减税54.56亿元,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减税50.47亿元。
三是“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5至2017年3月,营该增试点“四大行业”实现净减税54.56亿元,税负下降13%。其中,建筑业减税16.86亿元,税负下降10.5%;房地产业减税6.42亿元,税负下降6.7%;金融业减税8.09亿元,税负下降6.8%;生活服务业减税23.19亿元,税负下降31.8%。
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试点纳税人适应税制转换的能力等主观因素和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尽管在增值税税制条件下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有升有降是正常的,但对这个情况,我们已经并继续给予高度重视。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的一组数据能够看出来,受益于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行业的确收获了“真金白银”的利好。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措施,营改增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效应肯定是多层面、深层次的,那么改革成效有哪些呢?
胡立升局长: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确保营改增“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向全社会和全体纳税人作出的庄严承诺。“四大行业”社会关注度高,户数众多,涵盖到市场最小的经济单位,关系到民生最基本的衣食住行。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营改增如期转换,我局会同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深入调研,精心设计试点方案;加强培训和辅导,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注重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适时完善试点政策。从税制运行实时监测情况来看,改革举措平稳落地,取得了良好预期,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用一句话形容,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一是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营改增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对稳增长、增活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其中工业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营改增范围之内,但由于营改增打通全行业抵扣链条,使得工业企业成了营改增的“净受益者”。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原增值税业务增加抵扣减税111.7亿元,其中工业企业减税84.53亿元,占比高达75.68%,从而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的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促进了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更重要意义在于,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增值税管理体系,实现增值税对服务业的全覆盖,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激发制造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拉长产业链,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壮大。今年一季度,我省服务业增长快于第二产业1.7个百分点,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47.1%,比上年同期提升4个百分点,显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三是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配合了“三去”进度。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省煤炭采选业、钢铁行业增加值分别下降39.8%、9.1%。水泥产量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220.53亿元,增长12.1%,“去产能”步伐明显加快。一季度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10.4%,比上年同期低2.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待售面积下降18.4%,比上年同期低5个百分点,“去库存”效果显现。在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方面,一季度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额1.15亿元,税负水平持续降低,为实体经济“去杠杆”提供了更好的金融环境。
主持人:确实,这些实实在在的优惠,都会转化成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巨大动力。营改增产生了多重积极效应,给纳税人实实在在增加了获得感。网友们也很关注下一步税务部门在营改增试点改革上如何作为,又有那些新措施?
胡立升局长:下一步,我们继续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进一步把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善做善成。
一是继续密切跟踪关注试点情况,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方面,继续对行业税负进行监测分析;另一方面,通过我们已建立的多种渠道直接沟通机制,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对于行业性、整体性的问题,积极研究妥善的解决措施,主动回应基层和纳税人关切,妥善解决有关诉求。
二是深入开展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营改增一般性政策、优惠政策、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和增值税办税流程等开展辅导。进一步帮助纳税人更精准地掌握政策规定,更彻底地享受税收优惠,更充分地抵扣进项税额,更清楚地办理涉税事项,引导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
三是做好试点第五阶段“总结好”工作。一方面,认真总结分析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纳税人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广泛搜集各方面对营改增试点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分类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客观总结改革效应。我们将聘请专业研究团体,对营改增试点五周年和“四大行业”营改增一周年的运行情况开展的总结、评估,重点分析围绕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总结营改增的政治、经济、社会效应,特别是对增强经济新动能的效应,通过全面梳理和评估营改增试点运行效果,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措施。
四是扎扎实实做好今年营改增工作。今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政策预期更加积极。首先,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在今年同今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的部分一起进行抵扣,所以减税规模会更大一些;其次,随着税收政策和征管机制的持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不断增强、内部管理的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一些。为此,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和执行力度,加强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并严格执行"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的工作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营改增等各项减免税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五是进一步做好营改增服务工作。我们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需求大调查、大走访,精准发现问题,着力在精简报表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等方面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措施,用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的“加”,换来纳税人办税负担的“减”,下大力气解决好纳税人办税当中的“堵点”“痛点”“难点”。 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行稳致远。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蹄疾步稳,一路走来,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关心,得益于财政、地税和住建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帮助,也得益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同和配合。借此机会,我代表湖北省国税局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胡局长就网友所关心的问题做出了解答,让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湖北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情况和改革成效,再次感谢胡局长做客人民网,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咱们下期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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